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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林田山咖啡館)

一個人旅行,點菜吃東西應該是最麻煩的;但我可不會。

 

我的熱情大約有七、八成都投注給了食物,再同意不過《送行者》裡說的那句:「活著,就要吃好吃到傷腦筋的東西。」國中時我就領悟了一個真理:我是沒辦法和吃麵不點小菜的人成為摯友的。不過也有一次不慎交了個吃素的男友,我想是老天罰我殺生太多得做的「社會服務」吧,總之也是他邊唸阿彌陀佛邊陪我吃葷的時間多點,不算太違背我做人的原則。

 

到了花蓮的第一站,是新城鄉的七星潭,你知道這裡的是誰的故鄉嗎?是曼波魚唷!不嚐嚐怎麼對得起新城的鄉親呢。到飯店時正好是中午,小心眼的飯店,竟然告訴我附近只有全家便利商店和柴魚博物館有東西吃,大老遠從台北到新城來吃全家的泡麵和便當,我就太對不起自己的人生了。

 

(左邊那般就是涼拌曼波魚,吃起來有點像涼粉,但軟Q得多)

 

繞到七星潭邊的小徑亂晃,見著一家玻璃門上大大寫著「曼波魚」的海產店,二話不說走進去,怪怪,曼波魚在自己的故鄉身價還是很高貴呀,小盤也要3400元,猶豫30秒,還是點了盤涼拌曼波魚皮,店家說是富含膠質呢,本人腳踝受傷未癒,多補充些膠質也不為過吧;更別說餐廳雖簡陋了點、但卻可正對著波光粼粼的太平洋,好歹這個海景座也有個數千元的價值唄。

 

隔天我和包車的計程車阿伯聊到自己一人點了盤350元曼波魚皮的事,他瞪大眼看著我說:「啊內妳呷ㄟ落?」當然吶,還嗑了兩碗白飯呢。

 

兩碗飯加曼波魚、炒山蘇下肚後,照理應該很飽,但下午騎車爬四八高地,雖然距離不遠,但坡地光是牽車上上下下也是挺耗費能量的。晚上決定到沒去過的南濱夜巿,嚐一下數字周刊上特別介紹的「林記烤番麥」。但走來走不找不著,看到了同樣也是周刊提到的「兩老臭豆腐」,先來盤墊墊肚,豆腐炸的算有達到皮穌心軟的水準,但醬料稍稍缺乏特色了,就是盤「稱職」的臭豆腐。

 

 

 

再找烤番麥,拿出周刊小冊看個仔細,沒想到一翻小冊子、就正好走到店家門前,有點小糗。果然如周刊所言,生意極好,還用麻將牌當號碼牌,要等上十幾分鐘。搬離士林後,就沒再吃過烤番麥了,看見店家一層醬料往上塗,完全對了我這吃醬魔人的味口;一隻不大不小的只要60元,和台北隨便一隻可能就要上百元比來,算是有公道。

 

 

 

南濱夜巿烤番麥有名在,是可以「配煙火」一起吃的。拿著烤番麥往海邊走去,果然海岸邊到處在放煙火,「踫碰!」的聲響、把吃玉米發出狼狽的「嘖蹟!」聲完美掩蓋。好璀璨的花火、好有味的玉米,很是浪漫的南濱海岸。

 

然後我接到P的簡訊,祝我中秋節快樂,隔著煙火的聲響,我還是感受到她有些落寞的訊息;親愛的,寂寞無所不在,假裝沒看到他,就好了。

 

 

 

第二天,事先預約的運將阿伯,載我去林田山。我問阿伯,那裡有什麼好吃的,他說:「滿妹豬腳啊,可是妳一點人點豬腳,可能太多囉,也可以隨便吃個麵。」然後我就告訴他,我一個人吃了一盤曼波魚皮的事,立即決定:「阿伯你和我一起吃嘛,兩個人應該可以吃得完。」阿伯面有難色,當然是「顧客至上」,載我來到滿妹豬腳。

 

原來阿伯不是多慮,這這小盤的豬腳也太驚人了吧,可能四個人吃都太多,讓我這個自以為是大胃王的人立即感到一股欺世盜名的羞慚,阿伯說:「對呀,我也建議他們應該要做小份點的嘛。」他還提到,有次載了另批一行五人的團,他去停車時、那群客人自做主張點了菜,他坐下發現客人竟然點了大盤豬腳、又埋了單,跟他們說太多了;不知死活的觀光客還說:「不會啦,我們愛吃豬腳啦!」但豬腳一端上桌,全桌人的臉都綠了。

 

 

 

 

滿妹豬腳皮很Q,味道說多特別、倒是還好,但真的很有家裡阿嬤的親切味,而且不只豬腳,連滷筍乾、炒高麗菜,每盤50元,也是超大器。青菜掃光這點小事我還做得來,但那盤豬腳,後來就拜託阿伯打包帶回家晚上給阿伯的爸爸、媽媽加菜了。

 

 

 

(阿伯下午又陪我到林田山咖啡館拎咖啡,但他也直說好貴,我硬點了紅茶給他)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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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楊小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